法律

民法典中非法集资的债务承担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非法集资的债务承担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非法集资的债务是属于非法债务,非法的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人可以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如何认定非法集资行为

  (一)一般来说,企业的集资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公司、企业的设立或者公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企业的亏损和其他非经营性开支。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说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募集资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条件、期限、募集的对象等,违反法律规定募集资金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二)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