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

  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准备好证据: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

  3、写诉状:网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写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如果有条件,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诉前保全,这样就有保障了;

  5、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待开庭审理;

  7、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了,你们双方都不上诉,则判决生效;

  8、如果对方不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还款,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打官司讨债时要提供哪些证据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信债权人如果不是因为被债务人磨光了讨债的耐心,债权人也不会选择打官司的方式来追讨债务。既然决定了打官司,债权人就要了解清楚债务官司的具体程序,且要提供齐全相关的债务纠纷证据。证据的提供与否决定着债权人能否在官司中胜诉,成功讨回欠款,引起债权人应重视对证据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