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多个抵押担保人债务如何承担

  一、民法典中多个抵押担保人债务如何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抵押担保有什么特点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