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财产保险合同解除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中财产保险合同解除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规定,解除财产保全的,有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什么是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如何买

  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如何购买财产保险:

  1、仔细阅读财产保险条款。特别注意条款中有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义务和特别约定等内容。

  2、填写财产保险投保单要如实告知。

  3、投保财产保险要带齐有关证件。如投保企业财产险、家财险,保险公司要派人员到投保单位和投保家庭查验,核对有关财务帐册、发票及实物,以便按规定决定是否同意承保。

  4、财产保险不能超额投保。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5、仔细核对财产保险投保单内容,索取正式保费发票。至于财产险具体的投保方式,您可以选择直接去保险公司咨询投保,也可以在相应的网上保险平台进行对比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