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个人房产过户给个人需要什么条件

  一、个人房产过户给个人需要什么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申请登记应提供的必要材料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不得转让的房产有哪些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转让房产的注意事项

  1、无合法产权证或被注销、吊销;

  2、权属有争议且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中;

  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其他方式限定转移的;

  4、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6、与产权所载内容不符的。

  四、房地产如何转让的流程

  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