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备齐哪些材料

  一、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备齐哪些材料

  实践中,我们去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三)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四)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五)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六)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房产过户要审核什么

  (一)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房产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三、房屋产权的年限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民法典》(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