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有哪些资料

  一、民法典中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有哪些资料

  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有以下这些资料要提供: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是共有的,要提交共有协议;

  (9)全款买房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可以买卖。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有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