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房产证在自己手里房子抵押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房产证在自己手里房子抵押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符合抵押条件,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房产证在抵押人手中,抵押地为也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不知情买到抵押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首先,按规定出卖人存在以下严重违约行为的,买受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买卖合同或宣告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违约损害赔偿:

  1、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没有事先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被抵押了的事实;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出卖人跟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房者无法取得房屋。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其实买受人被故意隐瞒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那么买受人可以积极请求撤销买卖合同,并且还可以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不过,如果买受人知道后未积极撤销买卖合同的,等到出卖人无力还款被依法起诉了的话,抵押权人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不受买受人影响。不过,买受人交付房款后清偿了抵押债款的,那么法院将不能继续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