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地被保全房子能否办房产证

  一、地被保全房子能否办房产证

  土地被人民法院保全的,如果合法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并不影响土地上的房屋办理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四)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规定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权利取得方式的不同,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申请在地上或者地下单独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房产证多久办下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管合同是否标注,签订购房合同入住90天之内,开发商必须配合办理好房产证,否则就是违约。可以起诉,并且要求开发商协助短期内办理好房产证。

  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损失。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