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的面积是否不受限制

  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的面积是否不受限制

  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的面积有具体的标准,不是可以任意申请不受限制的。

  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房屋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据此,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的面积限制根据各省市具体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例如《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房屋用地,新批准房屋用地的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八十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一百二十平方米以下;山区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下。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荒坡地作为房屋用地,推广农民公寓式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