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实地查看的事项有哪些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实地查看的事项

  办理下列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实地查看: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二)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

  (三)因房屋灭失导致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实地查看的其他房屋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实地查看时,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相关知识:

  不动产办理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1、旧证书仍然有效

  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

  2、不会强制换新证

  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

  3、新证办理只多一道工序

  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少有区别,在于办理房产证过户只需要将图纸直接复印即可,而不动产证需到测绘院重新出具一份带编码的图纸。

  4、小产权房不发证

  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

  5、对楼市没有直接影响

  业界普遍认为不动产权证对楼市没有直接影响。**中原董事郑*伦指出,不动产登记其实是此前民法典的延伸,增强对房产的保障作用,但对于房价,暂时并没有直接影响。深圳房地产研究核心主任王-锋认为,国内目前也有很多房产在出租,征收的房产固定税收中也包括房地产税,所以说业主不一定会因征税制度的改革急于抛售房产,导致房价下跌。

  6、不动产登记制度两个功能

  一是明晰和保护产权,二是便利和保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