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法律制度是什么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法律制度是什么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一、国有产权必须进场交易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务院国资委同时规定,场外协议转让必须从严掌握,只能由省级国资委审批,而且必须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二、场所是指省级以上国资机构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规定,国有产权必须进入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交易,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由国务院国资委选择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由省级国资委选择确定,省级以下国资委不能自行选择确定产权交易机构。

  三、明确界定了进场交易的范围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产权是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根据以上法规和其他部委的规定,进场交易的国有产权,包括四大类:

  第一类是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二类是《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的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

  第三类是中央级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的国有资产。地方各级事业单位出售、出让、转让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