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购房合同怎么办房证

  一、民法典中购房合同怎么办房证

  民法典规定,买卖房屋后,买卖双方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证,提交购房合同、身份证明、完税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

  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2、你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

  3、在经过卖家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你还是没有履行付款义务。

  不过,实际中通常只要你延迟付房款时,满足这几个主要条件,卖家那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了。

  除了迟延履行会导致解除购房合同,在下面几种情况中也会发生:

  1、你跟卖家协议解除

  2、卖家违反合同约定

  (1)你跟卖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家那边没有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卖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房屋买卖的卖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卖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你购买的那个房子,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7)还是房子本身的原因,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因此,在买卖房屋中,你碰到的卖家有上面这几种情况的,为了避免你今后得到损失,你可以考虑及时跟卖家解除掉购房合同,拿回已经交付的房款,以及要求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