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何维权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何维权

  1、劳动法

  三十六条规定;每天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不能超过44小时。

  三十八条规定---每周最少1天休息日。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加班的应当给加班报酬。

  三十九条规定------由于工作的特点对于不能施行三十六条和三十八条规定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的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维权的方式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或向劳动仲裁部门仲裁。或媒体曝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