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员工自己可以进行工伤申报吗

  一、员工自己可以进行工伤申报吗

  工伤一般是由用人单位申报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报,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试用期受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按规定可以做工伤认定,并且一般由公司申请。但是,有些员工在试用期受伤,因为是试用期,有些人会将其与转正期间区分开,认为试用期间不能做工伤认定。

  首先,法律规定员工做工伤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员工遭到工作事故伤害;

  2、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所以,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时具备以上的条件的话,那么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

  其次,公司尚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但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会受理。

  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些刚进去的,公司可能不会立即购买工伤保险。并且,实践中,有些公司担心员工在试用期间离职,所以会只购买商业保险等。

  不过,不管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购买工伤保险,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满足以上条件的,就可以去做工伤认定。

  最后,在试用期间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难以直接证明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

  1、工资卡、工资条;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证件;

  4、员工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5、公司的考勤记录;

  6、其他同事的证言;

  7、向公司报销费用的单据;

  8、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9、信用卡邮寄地址为该公司的账单;

  10、公司的“员工入职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