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可到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证明人必须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并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8、非申请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9、属于下列情况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和死亡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8)有购买社保工伤保险的,提交《工伤保险登记表》复印件;

  (9)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交警部门《道路书》及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