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政府可以出资成立公司经营吗

  政府可以出资成立公司经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是不可以出资成立公司经营的,政府主要是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政府成立公司就不能实现政企分开。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第四十六条:政企尚未分开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加快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后的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如何成立有限公司

  成立有限公司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满足以上条件后,还要经过以下步骤,公司才算设立完成。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

  (6)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7)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8)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