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变更营业范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公司变更营业范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法》

  第十二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经过的法定程序

  1、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对经营范围做出变更;

  2、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3、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如果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