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商局法人变更后多长时间更新

  一、工商局法人变更后多长时间更新

  公司法人变更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自决定之日起10内更新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