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存续分立是设立子公司吗

  存续分立是设立子公司吗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他和设立子公司是不一样的,他们之间的权限不同。

  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存续提交材料

  采取存续分立形式的,存续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3)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4)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5)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9)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10)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2)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13)其他有关文件。

  公司分立时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