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11年上海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急救费

  按票据

  2、物损费: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坏的车辆、衣物,手机等财物的损失。

  3、律师费

  凭票据

  4、丧葬费:

  3896元×6个月=23378元

  5、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23200×年限

  农村居民10225×年限

  6、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60周岁及以下636760。

  61—75周岁31838×年限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159190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60周岁及以下274920元。

  61—75周岁13746元×年限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68730元。

  7、精神抚慰金

  死亡为50000元

  8、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

  赔偿三个亲属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

  2011年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依据上海市统计局2011-1-25发布的相关信息,2011年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4278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838(2011新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746(2011新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99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9804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周岁及以下

  636760(2011新标准)

  61—75周岁

  31838×年限(2011新标准)

  75周岁以上

  159190(2011新标准)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60周岁及以下

  274920(2011新标准)

  61—75周岁

  13746×年限(2011新标准)

  75周岁以上

  68730(2011新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20992×年限

  农村居民

  9804×年限

  丧葬费

  21394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31838×年限×伤残等级系数(2011新标准)

  农村居民

  13746×年限×伤残等级系数(2011新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天

  营养费

  20~40×天

  住宿费

  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