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一般认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法规。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