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责如何划分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责如何划分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即:你所述情况并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将负刑事责任,即可能坐牢。如你所述情况没有以上情形,不负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标准:

  (1)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④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B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C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D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E严重超载驾驶的;

  F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