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诬告陷害罪是指什么

  诬告陷害罪是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二者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谤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实。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界限

  二者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