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拾得遗弃物的归属,法律有哪些规定

  对拾得遗弃物的归属,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我国关于遗弃物归属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什么

  《刑事法学大词典》中说到,遗弃物又称“废弃物”或“抛弃物”。指所有人基于自由意思,而明确表示放弃其所有权之财务。遗弃为物权丧失的方式之一,对于废弃物,任何人可以随意占有、使用和处分,在任何情况下,遗弃物都不能成为犯罪侵害的对象。

  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对于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按照《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确认拾得物是无主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法律规定

  对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也已明确规定应当参照拾得遗失物的规则处理,能够交还权利人的,返还权利人,不能返还的,送交公安机关。而在民法中的定义,遗弃物也就是无主物。

  当然,《物权法》第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矿藏只能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不能成为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的客体,此项规定对加强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垄断地位,巩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有重要作用。然而类似小块的矿石、玉石等物普通个人发现的概率本身不高,发现的绝对数量也极为有限,确定此类物的无主物地位根本不足以对国家重大利益构成威胁。国家适当减少对此类物的所有权范围,确定其无主物地位,反而会减少纠纷降低法律成本。

  关于我国关于遗弃物归属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什么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判断,具体的是判断遗弃物的种类以及性质,也就是说遗弃物如果是属于国家所有的那种,那么其归属也就应当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人都不得占有。

  因为丢失东西的情况特别常见所以关于遗失物的法律法规不仅仅只有归属权方面还有很多关于其他方面的规定,如果您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与遗失物牵扯较大又难以弄清的问题请及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相信他们的答案一定会让您满意,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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