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多次盗窃中已被行政处罚的是否认定犯罪

  一、多次盗窃中已被行政处罚的是否认定盗窃罪

  治安处罚是不能代替刑事处罚的,所以多次盗窃被治安处罚的,不会认定盗窃罪,治安处罚和刑事犯罪的性质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的追诉时间多久

  刑法上规定,对犯罪行为人的追诉时间,要根据犯罪被判处的最高刑期确定。

  具体而言,法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将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而且,按规定,盗窃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特殊情况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根据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其追诉期限最长为15年。

  不过,以下情况中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盗窃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