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的情节严重
失火罪有哪些情节严重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失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等。
《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
三、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之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之“严重后果”: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四、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之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之“后果特别严重”: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