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奸未遂坐在车里算证据吗

  强奸未遂坐在车里算证据吗

  认定强奸罪需要与证据证明被告人属于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并且实施了强奸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