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解除租房合同是否需要归还

  一、民法典中解除租房合同是否需要归还

  民法典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租赁合同终止,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要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房屋出租中介费由谁出

  在实际情况中,房屋出租的中介费是自行协商的内容,因此各地中介没有统一标准。

  例如,有中介要求房主全付;有中介要求房主及租客各付一半;有中介要求租客支付。

  所以,这点还是主要是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怎样的,一切看你们自己的意思。

  当然,因为现在房产买卖、房产出租市场较为火爆,所以在生活中也不断涌现出更多房屋中介。一旦判断失误,或是遇人不淑,那么就可能撞上中介骗子。

  在产生房产中介纠纷的时候,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主要有如下:

  1、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那你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那你就向物价部门反映;

  3、中介没有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那你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