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了彩礼嫁妆如何处理

  离婚了彩礼嫁妆如何处理

  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1,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2,男方的彩礼:彩礼在性质上属于你对女方父母的赠与,这个财产与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不做考虑。

  3,小孩满月接收的物品:婚后小孩满月接收到的亲朋送给小孩的首饰物品,属于对小孩的赠与,但是小孩还小所以这些给小孩的物品要由大人保管,离婚时一般要由抚养孩子一方负责为小孩保管。小孩满月时可能还有一些物品是亲朋送给夫妻的,如果没有明确说这个物品是单独送给谁的,那么这个物品就是对你们夫妻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