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外地人怎么办离婚手续

  一、外地人在北京怎么办离婚手续

  1、外地人在北京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被告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