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一、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1、起诉离婚的手续其实就是民事诉讼的手续,其程序如下: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诉讼离婚的证据包括: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权属证明等;

  (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

  (3)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起诉离婚的证据有什么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6、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7、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8、房产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9、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0、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