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内地居民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一、办理依据:

  1.《民法典》;

  2.《婚姻登记条例》;

  二、办理机构:

  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三、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五、办理需知: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点击下载(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