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诉讼回避需哪些证据

  一、离婚诉讼回避需哪些证据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

  二、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离婚诉讼中,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都应该回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