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有哪些证

  一、房屋有哪些证

  1、房子应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证书。其中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为重要。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二、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堂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

  (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