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财产需要多长时间

  一、继承财产需要多长时间

  1、继承财产的办理时间,要看继承人之间的态度。时间无法确定。

  2、但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房分割协商不一致,发生争议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3、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房产继承要办理哪些手续

  1、房产继承通常来说,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2、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上述前四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