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放弃遗嘱继承还能撤销吗

  一、民法典中放弃遗嘱继承还能撤销吗

  民法典只规定了继承人怎样放弃继承权,但对放弃继承权后能不能撤销没有规定。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转为法定继承,如果全体法定继承人同意的,可以撤销放弃遗嘱继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是否有法律效力

  只要是自己的真实意愿,这样的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就具有法律效力。放弃继承的生效要件包括:

  1、放弃继承的主体,必须是已取得继承权的人,并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放弃继承的时限。我国民法典规定接受与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在继承前做出的,不能发生放弃继承的法律效力,可以随时撤销或变更。

  3、放弃继承的方式。继承人放弃遗产对其他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且放弃继承有对世的效力,故各国普遍认为,放弃继承应当以有足够公信力的方式做出。放弃继承是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其意思表示一经做出即生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向其他继承人做出该意思表示,只是尽通知义务,目的在于让其他继承人知晓,并不是需要其他继承人的确认。

  4、附保留条件的放弃继承。放弃继承不得附条件和期限。也不得部分放弃继承。附保留条件的放弃继承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