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继承遗产范围和不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不能作为遗产的财产有哪些?

  1、具有人身属于的具体人格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

  3、有关单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

  4、被继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财产。

  5、制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