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问题继承人可以相互协商确定吗

  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问题继承人可以相互协商确定吗

  1、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2、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但继承人在什么时间内分割遗产,民法典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

  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等)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是否包括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扶养关系的认定主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