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产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产的处理规定有哪些

  《继承法意见》第9条: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仿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丧失继承权后遗产的处理

  《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继承法意见》第36条如果放弃继承或被剥夺了继承权的人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则应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9条的规定,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诉诊到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口而其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都没有权利确认是否丧失继承权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