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问题一、未尽赡养义务的儿子有没有继承权?(还有其他儿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也就说,对于那些有法定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来说,如果未尽自己的义务,那么可能会因此丧失继承权。就算可以参与继承也只能继承极小的份额,这是法律对这类人的制裁。

  问题二、儿子已经去世,儿媳并未对公婆尽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及其儿子是否有继承权?(老人另有女儿)

  这里主要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存在的,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另外,还有一条规定需要注意,丧偶儿媳如果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是可以划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案例中,因为老人本身还有女儿,也就是说还存在着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而且儿媳并没有尽主要赡养义务,也就失去了划分到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所以他们没有继承资格。

  问题三、办理房屋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1、要了解房屋的产权是否合法,并且要保证五证齐全;

  2、首先要进行房屋评估,这个环节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来进行;

  3、去房屋所在地办理继承公证,如果通过会领取到继承公证书;

  4、接下来要进行房屋测绘,测绘完成后会领取到测绘成果及房屋测绘图;

  5、继承人需要带着上述资料去办理继承登记手续,这个由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

  6、补交其他需要的资料。

  以上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关于房屋继承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看完之后可以有所收获。房屋继承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如果遇到不能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可以申请相关法律部门介入。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