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理继承权公证有哪些程序

  一、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办理需提交资料较多,手续比较繁琐,但是由于其公证效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避免纠纷的产生,建议大家在发生继承的时候,进行公证是一个比较稳妥的选择。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