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放弃继承权是否会产生代位继承

  一、放弃继承权是否会产生代位继承

  1、放弃继承权后不会产生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1、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2、放弃继承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

  3、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放弃部分继承权的做法无效,应视为未放弃继承权。

  4、放弃继承不能随意反悔。公证书出具之前反悔的,应当书面通知公证处,并取得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反悔的,公证处将终止公证,并将所有相关材料存档,不退还当事人。公证书出具之后反悔的,公证处不予受理,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5、放弃继承不得与履行法定义务相冲突。

  6、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以及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放弃继承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