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借款合同担保人什么情况免责

  一、借款合同担保人什么情况免责

  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在借款合同无效、债权人放弃担保人责任等情形下,可以免除担保人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四百三十五条【质权的放弃】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二、未签借款合同,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没有签订借款合同,这些也可以作为借贷凭证

  1、收据。

  2、借条。

  3、欠条。

  4、汇款凭证。如汇款单、银汉汇款记录,可以证明汇款事实,但不一定能作为债权凭证,具体由法院判断。

  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补救措施

  1、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

  借贷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主要就还款事项协商好。还款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身份信息;

  (2)还款内容,如还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

  (3)让借款人提供担保,或者第三人作为保证人,都需要订立条款;

  (4)双方的义务;

  (5)违约责任;

  (6)双方签名、日期。

  2、搜集上述讲到的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此外,实践中还可以积极从以下方面的证据来佐证: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3)保留的借钱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

  (4)保留的银行转账凭单。

  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