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借据有人证如何追债

  无借据有人证如何追债

  有证人没有借据的情况下,债权人最好与债务人协商债务偿还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但我国是重证据,轻证言的司法原则,所以不一定能追加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没有借条怎么讨债

  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例中仍有不少债务没有借条和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虽然这种债务纠纷问题比较的辣手,但是,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来讨债。具体来说这些证据包括: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6、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7、要求返还物品的,应提供该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证据材料。

  8、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的证据材料。

  9、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成为证人的条件

  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只要同时具备这四条,不论国籍、种族,性别,文化程度有何不同,均可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担任法官、陪审员、鉴定人、法警、翻译人员、律师,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便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公正原则的实现,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做为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也不能做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