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纠纷中胁迫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纠纷中胁迫如何认定

  进行民间借贷时,如果恐吓、威胁等暴力手段,强迫一方在违背愿意情况下进行借贷,签订借贷合同的,就可以认定为胁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1、身份证,在我国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合法证明依据,因此身份证是必须的。

  2、借款合同、借据、借条之类的证据,根据有关规定,原告应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注意区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法律时效为20年,而欠条为2年,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到期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出具凭据之日起计算。

  4、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也可以作为证据,因此在平时借款的时候注意保留。

  5、证人证言,可以找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证认证言作为证据,并最好可以当庭作证。

  6、录音,在我国,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而对于证据的调查取证,就是相当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