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注明债权人的借据有效吗

  未注明债权人的借据有效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在书写借据时,不注明债权人是谁,而只是写借款数额、借款日期及债务人的姓名,从而引发债权人主体的争议。

  一般均载明借贷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主体)、借款数额(客体)及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负担的义务(内容)。一般情况下,只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主体,即使借条上未注明债权人,因借贷关系仅发生在双方之间,若无相反证据证明持有借条之人为非债权人外,一般可推知持有借条之人即为债权人。

  从契约角度言,未形成居间合同关系,而是类似于行纪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