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借款合同能不能可无条件撤销

  一、民法典借款合同能不能无条件撤销

  1、(1)如果双方协商好可以无条件撤销。

  (2)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3)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借款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个人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1、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3、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

  4、将利息约定在借条中

  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