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现役军人离婚规定有哪些

  一、现役军人离婚规定有哪些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军人一方应当提交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离婚意见书。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怎么和军人离婚

  1、军人离婚比一般公民要慎重些。“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个规定是根据部队的特定情况而制定的,对离婚者的要求比地方上严格。

  2、军人要求离婚,经部队组织批准后,如双方同意离婚,应到对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是军人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就要到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的,应按一般公民的离婚程序办理手续。

  4、和军人一方办理离婚,比平常的婚姻办理离婚要更加谨慎,因为如果不是军人,而配偶是军人的话,这种情况是不能轻易提出离婚的,除非能够经过军人本人的同意进行协议离婚,才可以顺利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