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租房合同没涉及违约金怎么处理

  一、租房合同没涉及违约金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1、违约金指

  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2、违约金分类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

  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约定并不是毫无限制的,而是受到法律的正当干预。

  3、违约金调整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必须在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才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违约金责任

  支付违约金只能对于违约行为适用,它只是违约责任形式而不适用于侵权责任。

  只有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且违约情形与约定相符时,才能适用违约金责任。

  5、不构成违约的情况

  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合同没有成立。

  虽然合同成立,但是还没有生效。

  虽然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但是合同是无效的。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